关于选拔巴西里约热内卢天主教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人员的通知
为更有效地开展巴西里约热内卢天主教大学孔子学院各项工作,现面向校内开展该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人员选拔工作,欢迎符合条件并有志于汉语国际推广事业的同志积极报名。
一、选拔条件:
根据国家汉办的要求,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任职资格是:
1、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含),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品德优良;
2、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条件限制);
5、熟练运用英语或葡萄牙语;
6、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熟悉汉语教学工作;
7、具有较强的领导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8、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二、选拔程序
1、申请者提交《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人员推荐表》(附件1)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述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处/孔子学院工作处(主楼803)。
2、学校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察,初步确定候选人,并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推荐。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对学校推荐的院长储备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需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行前培训(2-3个月)后取得派出资格。
3、取得国家汉办派出资格的人选将作为我校孔子学院2020年巴西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人选,根据孔子学院的工作安排,择机派出。
三、待遇及相关政策:
1、中方院长一般任期4年,2年为一个聘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我校将对其进行考核,并将根据考核情况和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的意见决定是否留任。任职2年后实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
2、中方院长任职期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提供的相关待遇。
3、中方院长任职期间,保留校内工资待遇。以现任处级管理干部派出的中方院长,保留原岗位津贴待遇;以非现任处级管理干部派出的中方院长,自派出日起,享受副处级岗位津贴待遇。任期期满返校后,表现优秀者,在校内干部选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fuhy@hb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孔子学院中方院长”。
2、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3、其它未尽事宜可向国际合作处咨询。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0312-5079766;办公地址:主楼803室。
国际合作处/孔子学院工作处
2019年9月2日
- 上一篇:法国留学讲座通知
- 下一篇:关于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院长吕屹教授赴英国访学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