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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难民署初级专业人员(JPO) 合作项目遴选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 2026-03-27 16:25:5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联合国难民署任职初级专业人员。
       申请人须于2026年4月10日0时-4月21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受理单位请于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初选名单和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报人请于4月21日14: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处(主楼803),逾期将不予受理。我处将按留学基金委及教育厅的要求统一为申请人办理推荐公函,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育厅审核。

       项目负责人:王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5079606、5079726。

 

2026年与联合国难民署初级专业人员(JPO)合作项目指南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难民署签署的合作协议,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联合国难民署任职。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26年计划选派5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初级专业人员(JPO):12-24个月。

       3.任职岗位

       联合国难民署提供岗位(5个),详见附件。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将参照联合国难民署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向JPO提供资助。

       三、申请条件

       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岁(1994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可计入工作经历),其中:

       (1)国内申请人应为有关部委、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2)国外申请人须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资助9个月(含)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正在国际组织以短期合同身份任职;

        -2026年从国外高校毕业的硕士生或博士生。

       6.精通英语,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7.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曾在或正在国际组织任JPO、YPP的人员或国际组织正式职员申请。

       四、申请受理

       1.申请人应于2026年4月10日0时-4月21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2.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国内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所在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已在国内注册学籍的学生(含正在外学习的联合培养学生)及工作关系在国内的人员均应通过国内单位推荐,由国内有关受理单位负责受理。

       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

       申请人所在国无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受理机构一栏勾选“无驻外教育处组国家申报”,主动联系驻外使领馆负责留学生管理工作的部门并将纸质申请材料复印件交由其审核,由其出具同意推荐意见,并传真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使(领)馆意见接收电子材料。无使(领)馆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不予接收。

       受理单位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审核材料,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后向联合国难民署推荐。评审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2.联合国难民署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联合国难民署意见,确定资助名单并录取。

       六、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应按照《202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和本项目录取通知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按时派出。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66093334/3594

       电子邮箱:gjzz@cs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邮编:100044

 

       附件:

       1.联合国难民署JPO岗位需求(5个)

       2.申请材料及说明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

       3.申请时间流程:

附件:

1、联合国难民署JPO岗位需求(5个).zip

2、联合国难民署初级专业人员(JPO)合作项目应提交材料及说明.docx

3、联合国难民署初级专业人员(JPO)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docx

4、河北大学师生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校内审批表-2025新.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