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7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依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启动2027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详见国家留学网,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34),我校现正式启动该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严格遵循《2027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指南》及《2027年国别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等材料要求,全面落实项目申报准备、网上申报及人员申请等各项事宜。
本项目实施“项目制”模式,具体流程如下:国内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的选派专业、类别、规模、留学国别与单位等立项信息;项目单位依据获批项目及立项信息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支持三年,三年累计选派人数不超过20人。
本项目旨在支持研究“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研究相关专业。项目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的多学科协调合作研究,也支持同一学科背景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间的协调合作研究。申报项目的合作双方须具备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该协议须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不得为框架性协议;并须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每个申报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个。
项目执行期满三年时,项目单位须进行全面总结,并于每年项目申报期间(2026年10月1日0时至21日14时)通过信息平台在线提交执行期总结报告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对于执行满三年或未满三年但获批名额已使用完毕的项目,若希望继续执行,须作为新项目重新申报并参加专家评审。
各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内部选拔,统筹研究并确定2027年度申报项目。请依据《2027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应提交材料及说明》准备申报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国际合作处(主楼803室)。国家留学基金委在线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0时至21日14时,我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国际合作处将统一出具推荐公函,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5079726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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