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留学申请程序
查阅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了解选派计划、选派类别、基本申报条件和申请时间等相关信息; |
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查询可申报项目,了解具体选派办法,确定拟申请留学项目及具体派出渠道; |
按拟申请项目及派出渠道要求做好前期申请准备工作; |
经所在单位及学校同意后,按所申请项目及渠道确定的申请时间登录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当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我校国际合作处综合科(主楼803)负责校内审核及受理工作。 |
准备申请材料(请查阅有关项目专栏内容); |
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211工程”建设高校人员的申请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请向我校国际合作处提交纸质材料,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送河北省教育厅审批);少量项目须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请查阅项目选派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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