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我校毛里塔尼亚努瓦克肖特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候选人的通知
根据国家汉办函件(汉办【2018】722号),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同意我校与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努瓦克肖特大学合作举办孔子学院。为更有效地开展该孔子学院各项工作,现开展努瓦克肖特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候选人选拔工作,欢迎符合条件并有志于汉语国际推广事业的同志积极报名。
一、选拔条件:
1、原则上不超过56周岁(含),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品德优良;
2、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4、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5、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阿拉伯语或法语)或英语;
6、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熟悉汉语教学工作;
7、具有较强的领导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8、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二、待遇及相关政策:
中方院长一般任期4年,2年为一个聘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我校将对其进行考核,并将根据考核情况和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的意见决定是否留任。任职2年后实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
1、中方院长任职期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提供相关待遇。根据中方院长国内职称及赴任地区的差别等,中方院长的待遇主要包括:工资(教授、研究员每月2100美元,副教授、副研究员每月1900美元);院长补贴,每月400美元;交通补贴,配偶补贴,年终奖金,一次性安置费和出国补贴;房租、医疗费和国际旅费(按孔子学院总部规定标准报销)。
2、毛里塔尼亚属于四类艰苦地区,担任努瓦克肖特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任期内将同时享受下列待遇及政策:
国家汉办提供的艰苦地区补贴,每月1150美元。
保留校内工资待遇,学校每月另行发放人民币5000元补贴;
以现任处级管理干部派出的中方院长,保留行政职务。
以非现任处级管理干部派出的中方院长,自派出日起,享受副处级岗位津贴待遇。任期期满返校后,表现优秀者,在校内干部选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赴任期间,视同完成校内教学工作量,绩效考核根据外方学校及国家汉办的考核结果认定。
任期三年及以上返校后,表现优秀者,在评定职称时,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考虑。
三、岗位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热爱孔子学院工作和汉语国际教育事业,服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河北大学的管理。与外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平等相待,友好合作,尊重驻在国风俗习惯,不强加于人,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损害中外友好合作的言行。
2、掌握所在机构的资金管理规定和熟悉《孔子学院总部资金管理办法》。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孔子学院的发展及规划等,参与孔子学院人事和财务管理,促成双方合作院校定期召开孔子学院理事会议。
3、与外方院长密切合作,共同负责孔子学院的日常运行,组织汉语教学、文化推广等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学校、企业社团、媒体等的交流与合作。
4、负责管理中方教师和志愿者,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协助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河北大学做好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申报、选派、测评、考核等。开展本土师资培训工作。
5、协调外方保证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协助河北大学开展招生宣传及两校师生交流、项目合作,组织夏(冬)令营、来华和赴外团组等活动。
6、参加年度孔子学院大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统一选拔。
1、申请人如实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处(主楼803,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5079533)。
2、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caryl@hb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孔子学院中方院长”。
3、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7日下午16:00。
五、录取和派出
1、学校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察,初步确定候选人,并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推荐。
2、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对中方院长候选人进行考试选拔。通过选拔后,候选人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派出资格。
国际合作处
2018年8月31日
附件: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