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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16 12:16:5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详见附件1),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执行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请根据《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详见附件2),组织相关人员结合自身研究优势,提出拟承担选题,并推荐承担具体调研任务的人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计划选派90人,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是3-6个月。

2.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外语水平,能从国际比较的视角认识、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过程和热点问题。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具体的研究计划书。被推荐人选为管理人员的,其研究计划须与本人工作的领域一致;为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当有与研究计划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

4.熟悉教育政策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曾被教育部采用者优先推荐。教育管理部门、高等教育管理人员或从事有关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5.被推荐人选应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已获得正式或意向性邀请信。留学单位由推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

三、选拔办法

1.各单位应先行组织内部选拔并经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推荐人数不限,1人可选择1-2个选题。

2.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

四、申报时间及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该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申请人请及时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

2.根据教育厅要求,应在网报结束前将相关材料及公示人选报送至教育厅审核;校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17:00;因报名时间较紧,建议申报人提前准备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并于校内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申报,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处(主楼803),逾期将不予受理。审核通过后,我处将按教育厅的要求统一为申请人办理推荐公函。

3.需提交的材料:①教师申报留学基金委项目校内审批表1份(详见附件4);②单位推荐意见(领导签字盖章)1份,并将word文档发到邮箱wly599@126.com;③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2份,不需要装订,用燕尾夹夹好即可。

五、管理与考核

       请各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行前培训,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强化目标、过程管理及回国后考核,确保选派效益。被录取人员须按要求完成调研任务,及时通过驻外使馆向教育部国际司提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被相关司局采用及作用发挥情况,将视为考核重要指标,驻外使馆将根据其在国外调研期间的表现出具国外调研工作鉴定。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12-5079606

邮箱:wly599@126.com

地址:国际合作处(主楼803室)

 

 

           河北大学国际合作处 

             2020年4月16日

附件:

1、附件1: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pdf

2、附件2: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pdf

3、附件3:被推荐人选应提交材料及说明.pdf

4、附件4:河北大学教师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校内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