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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28 15:48:5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详见附件1),我处现开展该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1970人。留学期限分别为: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②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③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5.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7.外语水平需达到《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往年的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的复印件等。此类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三、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推选单位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或委托申请人提交至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主管部门。

3.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组织专家通过材料评审或面试的方式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①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项目、经历及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

②留学目的国、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

③国外导师情况;

④拟留学专业情况;

⑤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⑥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

 

四、申报时间及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该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日-5月15日,申请人请及时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

2.根据教育厅要求,应在网报结束前2天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育厅审核;所以,校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8日17:00;请申报人于校内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处(主楼803),逾期将不予受理。审核通过后,我处将按教育厅的要求统一为申报人办理推荐公函。

3.需提交的材料:①教师申报留学基金委项目校内审批表1份(详见附件2);②单位推荐意见(领导签字盖章)1份,并将word文档发到邮箱wly599@126.com;③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2份,不需要装订,用燕尾夹夹好即可。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12-5079606

邮箱:wly599@126.com

地址:国际合作处(主楼803室)

 

 

                                      河北大学国际合作处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1、附件1: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docx

2、附件2:河北大学教师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校内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