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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合作项目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31 15:44:4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合作项目遴选通知要求,2021年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工发组织实习,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人员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21年计划选派10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3-6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

工发组织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附件。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实地到岗实习(到岗实习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请人申请时须为国内或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国外硕士、博士刚刚毕业者(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符合条件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5.年龄大于18周岁(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小于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评审及录取

1.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14日前通过工发组织岗位申请链接(详见工发组织岗位需求一览表),完成工发组织岗位报名。

2.工发组织审核并确定岗位推荐人选,将推荐结果告知国家留学基金委。

3.申请人获得工发组织岗位推荐资格,应及时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报名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奖学金申请。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处审核(主楼803),我处按要求统一为申报人员出具书面的推荐函。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4.受理单位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应及时审核材料,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5.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受理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奖学金资助人员名单,并通知工发组织。未获得奖学金资助的申请人,如经工发组织同意仍可自费完成实习。

四、派出管理

奖学金资助人员将以实习生身份派出,应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派出手续,按时派出。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丽燕、张明辉

电话:5079606、5079726

邮箱:wly599@126.com

地址:主楼803

六、需提交的材料

1、河北大学研究生申报留学基金委项目校内审批表

2、单位推荐意见(要求: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方面做出评价)

3、网上申报需提交的相关纸质材料

 

 

 

附件:

1、附件1:2021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实习生岗位需求一览表.rar

2、附件2:河北大学研究生申报留学项目校内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