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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 项目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17 15:09:5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的遴选通知》,2023年拟选派并资助40名中国优秀青年赴美国圣母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主要是在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或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工作和科研能力突出。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附件1)。

       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11月1-15日,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我校校内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请被推荐人于校内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处(主楼803),逾期将不予受理。我处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省教育厅要求统一为申请人办理推荐公函,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育厅审核。有意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师生,可加入学校内部交流咨询QQ群,群名:河大公派留学申请交流群,QQ号:218987038。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5079606、5079726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2份(见附件2,不需要装订,请用燕尾夹夹好即可);

2、申报留学基金委项目校内审批表1份(见附件3);

3、单位推荐意见1份,并将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wly599@126.com

(注:单位推荐意见需要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国际合作处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介绍

一、简介

美国圣母大学(University of Notre Dame)成立于1842年,是美国一所排名前20的私立大学,2022年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第183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圣母大学(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http://www.nd.edu/)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每年联合资助优秀中国青年赴该校攻读博士学位。

二、资助计划与类别

1.协议名额:40人/年

2.选派类别: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

3. 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48-60个月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最长48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

2.圣母大学将采取奖学金(助教金、助研金等)的形式为留学人员提供前48个月的全部学费,并将提供完成学业所需的第五年学费和生活费资助(具体以圣母大学公布的要求为准 )。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选拔对象: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2.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在圣母大学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自费在圣母大学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并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五)申请人须符合以下英语条件之一(申请时尚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提交英语合格证明)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6.参加由圣母大学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由圣母大学单独出具英语合格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圣母大学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6.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七)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程序时无须提供圣母大学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

(八)申请人如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程序并获得国家公派赴圣母大学留学资格,须自行按照圣母大学要求申请博士入学,圣母大学将自行确定是否录取并资助学费。

五、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1.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

2022年11月15日前,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2. 申请人向受理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后,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受理单位。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于网上申报上传材料一致。所需申请材料及准备说明详见附件。

3. 受理单位审核推荐

受理单位应于2022年11月20日前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提交传真和推荐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针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4.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评审程序,并将评审结果及获得奖学金提名人员名单告知申请人及圣母大学。

5. 申请人按照圣母大学时间安排及要求,自行向圣母大学申请博士入学及学费资助。

6. 圣母大学将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所有评审程序,确定录取及学费资助人员,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本人及国家留学基金委。

7. 2023年4月15日前,奖学金获得者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圣母大学确认是否接受圣母大学入学通知书及合作奖学金资助。

8. 2023年4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圣母大学按照各自要求发放奖学金材料及正式入学通知书。

9. 2023年5月起,录取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同时自行与圣母大学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具体时间以圣母大学安排为准。

六、联系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美大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6093950   

Email:md1@csc.edu.cn

2.圣母大学

联系电话:+1-574-631-8421

Email:Nyree.V.McDonald.67@nd.edu

 

 

 

 

 

 

 

 

 

 

 

 

 

 

 

附件2: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博士研究生(国内申请人用)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申请人在线填写)

2.《单位推荐意见表》(受理单位在线填写)

3.国内导师推荐信(受理单位扫描上传,必传材料)

4.圣母大学博士生入学通知书(申请人扫描上传,非必传材料)

5.学习计划(英文)(申请人扫描上传,非必传材料)

6.圣母大学博士生导师简历(申请人扫描上传,非必传材料)

7.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申请人扫描上传,必传材料)

8.外语水平证明(申请人扫描上传,必传材料)

9.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扫描上传,必传材料)

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扫描上传,必传材料)

 

注:

1.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2.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3. 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留存(留存期限为3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单位接收前可以提回修改,受理单位接收后不能提回申请表。如确实需在受理单位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单位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内容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填报阶段此表不能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凡来自有关高校(同去年)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3.国内导师推荐信

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国内导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和在职人员无需提交。

4. 圣母大学博士生入学通知书

此项为非必传材料。如申请时暂未获得圣母大学入学通知书,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补充提交。

5. 学习计划(英文)

此项为非必传材料。申请时尚未开始向圣母大学申请博士生入学及尚未确定学习计划的,无须提交。

6.国外导师简历

此项为非必传材料。尚未确定国外导师的,无须提交。

已确定国外导师的须提交。主要包括国外导师(博士学习阶段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

7.成绩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提供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在外人员可提供外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

8.外语水平证明

申请人应达到合作奖学金项目简章中规定的英语条件之一。暂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补充提交英语合格证明材料。

9.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请申请人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扫描在同一张A4纸上。

  1.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如最高学位在境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仅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附件:

1、附件3 申报留学基金委项目校内审批表-202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