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河北大学国际合作处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3/2024年度爱尔兰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07 17:57:4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3/2024年度爱尔兰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人员赴爱尔兰交换学习。我处现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该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请项目申请人及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项目申报审批工作的要求,我校需在网报结束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省教育厅审核。因此,我校校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逾期将不予与受理),请项目申请人将单位推荐意见(1份)、河北大学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校内审批表(1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2份)等相关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处(主楼803室)。

联系人: 王丽燕,张明辉  

联系电话:5079606、5079726   

邮箱:wly599@126.com

                                     国际合作处

                             2023年4月7日

 

 

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双方每年将互派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限

选派类别:硕士研究生

留学期限:12个月;资助期限:8个月

3.选派规模

3人/年

4.资助内容

爱尔兰政府提供留学期间的学费和注册费(最高12,750欧元/人,超出部分自理),奖学金生活费(1,000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补贴(600欧元/月)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具有学士学位。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须为爱方可接受申请的高等院校),申请时应已获得爱尔兰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7. 有效的英语(和/或)爱尔兰语语言能力证明。如留学专业为凯尔特研究,须同时提交英语和爱尔兰语水平证明。

四、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4月10-14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爱尔兰互换奖学金”。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受理单位负责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于 2023 年 4 月 18日前将推荐公

函、被推荐人选名单和申请材料原件(一套)寄达国家留学基金委。

4.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23/2024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一)准备申请材料。

五、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爱方提名,最终录取结果以爱方通知为准。未被爱方录取人员,由推选单位做好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10-66093934

传真:010-66093929 电邮: ouyafei1@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座13层(100044)

七、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时间

程序

具体内容

备注

1

4月10日前

申请准备

申请人按项目要求进行对外联系,并准备申请材料。

 

2

4月10-14日

报名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派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

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并于4月18日前将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纸质申请材料寄抵达国家留学基金委。

3

4月

材料审核与奖学金提名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申请人材料提交至爱方。

优先推荐申请时已获得外方无条件录取的申请者。

4

6月

确定录取结果

爱方将奖学金评审结果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被录取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奖学金落实结果以爱方通知为准。

5

9月

派出

抵达爱尔兰10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爱尔兰使馆教育组办理报到手续。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附件:

1、2023_2024年度可接受申请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的爱方高等院校清单.pdf

2、2023_2024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申请表.doc

3、关于准备2023_2024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pdf

4、河北大学师生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校内审批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