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5/2026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25/2026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详见附件1),2025/2026年将继续选派人员赴匈牙利学习。
一、选派规模:不超过200人/年
二、选派类别:本科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0-72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18-24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博士研究生:留学期:48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学习的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基础上增加12个月,请在学习计划中明确。)
三、选派专业
本科生:农学、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法学、经济学、工程学、医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体育、自然科学、艺术、艺术教育等领域
硕士研究生:农学、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法学、经济学、工程学、医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体育、自然科学、艺术、艺术教育等领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农学、工程学、医学、师范、艺术等领域
博士研究生:不限
四、资助内容: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人员补贴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需参加预科学习的人员,匈方会在奖学金证明中明确,其奖学金身份仅保留到预科课程结束。之后匈方将再出具专业学习阶段的奖学金证明。
五、申请条件
1. 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本科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
7.语言要求: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相关要求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匈方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具体标准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层级从A1至C2,大部分接收院校要求为B2级,其对应iBT托福成绩为90分,PBT托福成绩为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分;
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且匈语水平未达到入学要求的,须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8.其他要求:申请人可选留学院校、留学专业、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学院校网址链接等相关信息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申请人在匈高校注册时应年满18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本科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无须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必须提交国外导师邀请信。
六、选拔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4年12月5日-19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2.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于12月26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及上报工作,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须再提交书面材料。
申请人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匈牙利互换奖学金”。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应提交材料
(1)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
(2)申请人须于2025年1月15日前登录匈方网上申报系统(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申请人应在网报时填写2个或以上不同的study program,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对申请留学院校/专业进行更改。对外联系材料需同时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七、我校校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请被推荐人于校内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处(主楼803),逾期不予受理。我处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教育厅的要求统一为申请人办理推荐公函,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育厅审核。联系人:王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5079606、5079726。
2024年12月2日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申报留学基金委项目校内审批表1份(见附件2);
2、单位推荐意见1份,并将word文档发到邮箱wly599@126.com;(注:推荐单位需要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公示材料:各相关单位请将被推荐人名单在单位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在提交的推荐名单中注明公示网址链接;
4、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2份(注:不需要装订,请用燕尾夹夹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