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遴选工作通知》,现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人员于2025年4月10-21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我处将统一为申请人出具推荐公函,并报教育厅审批。联系人:王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5079606、5079726。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移民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的合作协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3-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2选派规模及岗位
计划选派实习生236人,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8人、联合国难民署24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50人、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30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8人、国际电信联盟27人、国际移民组织29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24人、世界粮食计划署15人、国际统一私法协会11人、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10人。详细岗位信息请见附件1。
3.资助内容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5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要求和《2025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
2.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3. 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 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5年内毕业的国内外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其中,国外申请人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
(2)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内在职人员。
(3)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目前正在海外国际组织实习的人员。
5. 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四、申请受理
1. 申请人应于2025年4月10日0时-4月21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和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2.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3.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国内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所在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已在国内注册学籍的学生(含正在外学习的联合培养学生)及工作关系在国内的人员均应通过国内单位推荐,由国内有关受理单位负责受理;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负责受理。
4. 申请人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由受理单位负责,受理单位应严格按照《2025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要求开展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向申请人所在单位了解核实申请人情况,筛选出符合项目要求的申请人。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5. 受理单位应在2025年4月3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初选名单和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评审及录取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后向有关国际组织推荐。评审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2. 国际组织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
3.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有关国际组织意见,确定资助名单并录取。
六、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应按照《2025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和本项目录取通知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按时派出。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66093334/3594
电子邮箱:gjzz@csc.edu.cn
注:2025年国际组织实习岗位需求、申请材料说明等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查看,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