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6年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6年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38查询),我校现开展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即国内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各单位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专业、选派类别与规模、留学国别与单位等立项信息,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立项信息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申报项目应结合国家需要,着眼于国内研究起步晚、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领域,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聚焦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能够培养原创性、创造力或创新思维的艺术学专业;应建立艺术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形成自主、连贯、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和就业的全链条培养模式。
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或在艺术类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机构。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本项目资助为前提。
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各类别留学期限、资助期限参照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具体要求。并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每单位可申报不超过2个 ,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项目执行期间选派名额、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
2025年10月前,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单位内选拔,统筹研究决定本年度申报项目,并按照《立项申报材料及说明》准备项目申报材料。2025年10月10日-15日,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项目申报(https://sa.csc.edu.cn/project)。
我校校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请项目申报单位于校内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处(主楼803),逾期不予受理。我处将按留学基金委要求,统一为申报项目办理推荐公函,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留学基金委审核。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高老师 电话:5079606 5079726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