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学生参加第四期免费外语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加快学校国际化进程,提高教师、学生外语水平及国际竞争力,学校决定继续在校本部开设第四期教师、(全日制)学生免费外语培训班,请各学院积极推荐优秀学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课程包括英语、葡萄牙语、波兰语、德语、韩语、日语(学生仅限报葡萄牙语、波兰语和德语)。具体安排如下:
语种 |
英语 |
葡萄牙语 |
波兰语 |
德语 |
韩语 |
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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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分类 |
高 级 班 |
初 级 班 |
提 高 班 |
初 级 班 |
提 高 班 |
初 级 班 |
初 级 班 |
初 级 班 |
英语高级班,葡萄牙语初级班、葡萄牙语提高班,波兰语初级班、波兰语提高班,德语初级班,韩语初级班、日语初级班。(高级班/提高班限有一定该语种基础及上学期通过结业考试的学员,请在报名表注明)
二、视报名情况和人数确定开班数量、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初步拟定在校本部(具体上课地点另行通知)。为确保教学质量,每班原则上不超25人(人数不足10人一般不开班)。
三、根据报名人数排班,设班长、副班长各1名,负责学员日常教学管理和与外教沟通协调工作。
四、报名学员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参加过上期外语培训班且通过结业考试的学员可优先考虑;学生报名需经学院批准,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报名参加培训。
(2)报名参加培训的教师学员,原则上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两年以上,有一定语言基础及外语学习能力,已获得语言级别测试证书或同等水平者。高级班/提高班的培训,开课前将由外教统一安排口语测试,语言水平严重不达标者,不准予参加高级班培训。
(3)学生应取得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证书方可报名参加此次培训。
五、培训免费,教材及资料费用自理。
六、请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相关表格,由所在学院(部、中心、处室)主要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纸质报名表+汇总表+个人承诺书及电子版由所在学院派代表统一交至国际合作处办公室(主楼803),电子版统一发至邮箱:12015519@qq.com(以 “教师外语培训+语种班级分类”命名)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23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报名。
七、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务必遵守培训班考勤制度,按时上课。报名却未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或中途退班的学员,将通报所在学院、取消今后报名参加培训的资格。
八、每人限报一个语种,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愿报名。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及学生,根据本单位教师及学生培养的需求,组织相关教师、学生参加培训。
联系人:王聪聪,电话:5079722
国际合作处
2016年 9月13日